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省林业厅,其前身安徽省合肥林业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建立的第一批大中专院校。2004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培养以林业学科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校园文化建设,弘扬学院办学精神,秉承“严谨、勤奋、求实、创新”校训,凝练办学特色,塑造学院整体形象,早日把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行业知名的高职院校,特面向全院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歌歌词。现将征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院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征集要求:
1、歌词要求简洁凝练,构思新颖,朴实自然,篇幅不宜过长。内容要能体现学院办学历程与办学特色;体现“严谨、勤奋、求实、创新”校训精神;体现我院师生自立自强、创业创新的精神风貌。
2、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歌词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3、歌词语言要朴实自然,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
4、歌词要篇幅适中,符合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三、投稿要求:
1、可个人投稿,也可集体投稿。
2、以A4打印稿为准,工整手写亦可,或以WORD电子稿形式。
3、注明作者姓名、电话、邮编及通讯地址。
4、作品须附简要创作说明,并注明典籍出处;
5、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方式:可以通过信函、网络方式提交作品。
1、信函方式:稿件可以投送到以下地址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收(信封上请注明“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歌歌词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551-5314320。
2、网络方式:可以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hflx_5314320@163.com
五、版权(著作权)特别声明
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作品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凡投稿作品,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有权对其进行必要调整,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院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稿件进行评选,评选最终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2. 奖项设入选奖1名,入围奖3名,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有关事项
1.作者应保证征集作品的独创性。
2.凡征集作品无论是否采用,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3.各部门应对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4.征集时间:即日起---9月5日
5.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所有。
2012年8月8日